1.調節閥振動。首先找到振源,由外部引起的振動,應使調節閥遠離振源;消除或減弱振源的振動強度;采用增加支點等方法減弱調節閥的振動。由內部介質流動造成的振動,天津執行器生產廠家,應盡量減少調節閥的阻力。在調節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可增加一個旁通管道。對于快速響應控制系統,可選用對數特性閥芯。蝶閥則盡量工作在10~70?范圍之內,避開介質對閥體的作用力交變點。
2.電動執行器制動器失靈。制動器用來消除電動執行器斷電后轉子和輸出軸的慣性惰走和負載反作用力矩的影響,使輸出軸準確地停在相應的位置上。如果制動器失靈,將降低電動執行器的控制精度。因此應做好以下幾點。
(1)根據負載大小調整制動力矩;
(2)制動輪與制動盤的間隙要調整合適;
(3)制動閘瓦要保證有足夠的摩擦系數,嚴禁滴上油類物質(加注潤滑油時不要超過油標上限位置)。